业务范围:
(一)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规定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,包括建(构)筑物直击雷防护设计、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击雷工程项目;
(二)可进行的感应雷防护工程项目有:短波、超短波通讯站,小型电视台,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,共用天线、闭路电视、有线电视和家用电器等小型防雷工程项目。